长安中心幼儿园:法律进园安人心

作者:蒋倩怡   来源:  录入者:admin  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07日

  为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,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。长安中心幼儿园于2016年4月1日下午13:00,邀请了胡一律师,开展了《校园法律风险》的讲座。
  讲座中,胡律师结合自己的执业经历和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,就幼儿园教师在校园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生动的讲解,清晰地讲解了校园学生伤害事故,并列举了几个方面的风险,如:幼儿到校后呕吐,教师给孩子喂药,学生弄翻了老师的杯子被烫伤,学生之间互相嬉戏、玩耍造成的人身损害等。结合这些案例,剖析了针对不同发生的人身损害,所采取的处理方式,让教师们能够较直观地理解事件的发生及处理,了解了法律对无民事行为人的保护规定。最后,胡律师根据我们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情况,从事故预防、事故应对以及事故处理,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,提醒园部管理和教师们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意识,做到预见意识、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,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及时履行告知义务,将责任层层分配,具体落实到人,重视和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安全,确保幼儿健康、快乐地成长。
  此次法律教育进校园的活动,为教师创造了一个知法懂法的学习机会。教师们纷纷表示在工作中一定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,做到防范于未然,也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做一名幸福的教师。

【字体: 】【收藏】【打印文章